野有蔓草_第二七四章:不曾 首页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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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第二七四章:不曾 (第4/8页)

自己日后孤身立足世间,举步维艰,登时没了主意,怔怔接过字纸。

    纸上满篇文字,她强自专注心神从头读起:“立买卖人段十一郎有祖上宅院一所,门面三间,到底五进,花园一段,田地五百亩……”

    池敏又吃一惊,五进宅院带花园,另有五百亩田地,这哪里是浅房浅屋?

    她不由细看下去,赫然发现契约中将买方写上她的名姓,纸上盖了官章红印。

    这纸地契经过官府盖章验明,依大夏律法,她是田庄唯一正主,旁人不能染指,出钱赠契的赵玦不能,即使许八郎仍是她丈夫,都不能擅自作主。

    落款载明了立契年月日,这行文字更教她讶异。

    池敏问道:“玦二爷,许家出事之后,你将我带来京城之前,便买下这座田庄?”

    “是,我思量许八郎没准真能接你还乡,许家家业却未必能恢复如初。许八郎一个男子吃苦无妨,不能委屈池娘子。”

    池敏红了脸,她猜疑赵玦不怀好意,喜新厌旧,其实人家数年前设想到她将与前夫破镜重圆,照样代为谋划后路。

    “我说过,无功不受禄。”她说。

    赵玦有他的气度,她也得有她的风骨。

    赵玦道:“池娘子切莫推辞,我并无他意,不过Ai惜你才华,不愿你那一手好字好画教柴米油盐拖累埋没。”

    池敏闻言,想到N娘江嬷嬷往日叨念赵玦这等夫婿白日打着灯笼都难找。

    此时此刻她深以为然,上哪儿再找这么一个人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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